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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永春县政府挂牌督办一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发布时间:2018-07-13 17:28:35 | 来源:福建泉州消防支队 | 作者:吴文霞 颜杰

一栋租住有66名企业员工的场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呈祥乡东溪村481号出租屋竟存在多项消防安全隐患,1500平方米大的集体宿舍楼内仅有一部疏散楼梯,且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足。 

“这栋出租屋的火灾隐患非常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说道。这栋“问题”出租屋位于永春县呈祥乡东溪村481号,建筑层数5层,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承租方为中铁十八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功能为承租方员工集体宿舍,住宿人员66人。 

6月27日,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呈祥乡东溪村481号出租屋进行检查时,该出租屋存在较多火灾隐患。“5层的出租屋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仅有一部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足,未设置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设置不足,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防火监督执法人员介绍。 

在进一步检查中,监督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出租屋未在每个房间及厨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未在公共走道、厨房及房间安装简易喷淋设施,未配备逃生绳索及手电筒、口哨等,厨房未设置防火门,电器线路没有设置套管保护,未组织员工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10处火灾隐患。 

针对这些隐患,永春消防大队向该出租屋业主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鉴于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及重特大人员伤亡,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综合判定呈祥乡东溪村481号出租屋存在的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日前,该出租屋已被永春县政府确立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治单位。 

下一步,消防大队将采取火灾隐患整改跟踪服务措施,不定期的深入该出租屋实地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全力帮助该出租屋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协助其尽快摘掉重大火灾隐患的“帽子”,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吴文霞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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